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撒上十八:17-30

2011/9/12 lundi 撒上十八:17-30 掃羅為何會如此怕大衛,以及要作他的仇敵呢(29)?其實是沒有原因的,因為大衛從來沒有想害掃羅的心,大衛也是一個平和的人,掃羅多次負他,他也不生氣。掃羅當初曾說,能把歌利亞殺死的人,必將自己的女兒給他為妻(17:25);然後,大衛殺死了歌利亞後,掃羅仍在猶疑不決,且加上一些條件(17),而到了最後,又不把女兒給他(19)。後來,是他的次女米甲,主動的愛大衛,掃羅又想到另外的辦法,就是要100非利士人的陽皮作聘禮,好去害大衛。然而,他的計劃都失敗了,他就只得把次女給大衛了。在這整個過程中,大衛都沒有甚麼怨言,掃羅說甚麼,他就做甚麼。掃羅負了他,他亦沒有埋怨,他以掃羅的話為話,似乎是一個沒有己的人。同時,他更是一個謙卑的人,他沒有因為打贏了歌利亞就自以為了不起,就配得作王的女婿(18)。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卑微的,不會因為一次的得勝,而覺得一定要論功行賞。這樣謙和的人,與世無爭的人,忠於掃羅的人,他怎會看不到,而一味要殺他呢?只因為他妒忌大衛,怕大衛(15,29)而已。而且這怕是自己產生的,不是真的大衛對他構成威脅,而是他自己的妒忌,對他自己構成威脅。他這種擔心,已經變成他的病態了,他可以把一個忠於他的人,對他大有幫助的人(可以趕他的惡魔、可以把非利士人打敗),由於妒忌而毫無理由的要把之殺掉,這是一個不會看事的人,所產生的結果。 此外,掃羅之所以如此,乃是他不讓神來佔據他的心,卻讓惡魔來降在他的身上,以致他的行為及思想,整個都出了問題。這個惡魔,似乎不只是一下子的降在掃羅身上而已(參10),更是影響他的判斷,他的思想。當他不親近神,不要神作他的神時,他就讓惡魔來掌權,他所作的事,就都完全亂了步驟了。他一下子又想把大女兒米拉給大衛,但一下子又把之給了亞得列(19);然而,當他的次女愛大衛時,他先是喜悅(20),後來又更怕大衛了(28-29)。因此,我們所看到的掃羅,其實在未退位前,就已經敗亡了。這是因為他容讓惡魔在他身上作王,大衛本來是可以把惡魔趕走的人,但他不只不要大衛,反而趁惡魔降臨時,要把之刺透,釘在牆上(11),以致大衛再不能幫他驅魔。他把一個可以幫助他的人、一個有恩於他的人,卻把之作為仇敵(29),要把之置於死地;這不是一個常人所作的,乃是一個被惡魔充滿的人所為的。以前他是只在惡魔充滿時,才起意殺大衛(10-11);但現在他沒有惡魔時,也要把大衛殺死,這就可見其實這時就等於,惡魔已佔據他的心,等於充滿他而且控制他的整個思想,使他不再從屬靈的角度看,甚至不懂得從屬世的好處去看事了。這時他所看事的邏輯,已經不是常人的邏輯了。 因此,一個離開神的人,一個被惡魔控制了的人,他作事是亂了手腳,他不知該如何處理事情,他自己都不知甚麼是對的。他可以為了一件同樣的事,一下子喜悅,一下子害怕(20 vs 28-29);他一下子要把女兒米拉給大衛,一下子又卻給了別人。他作事已經開始顛三倒四了。這是一個在敗亡前的王,他所表現的可怕情形,只因為害怕一個對他完全沒有威脅的人,只因妒忌他的能幹而已。因此,一個人的妒忌,就如同惡魔附身一樣,其所產生的結果,是極其可怕的。 (27)大衛一方面殺了200非利士人,但掃羅王所要的,只是100個非利士人的陽皮,那到底大衛給掃羅多少呢?這裡只說到滿數,而滿數就是代表100或是200呢?似乎應是代表100才對。同時,在撒下3:14大衛所說的,又說到米甲是用100陽皮換來的(有人認為這裡的100是抄寫錯誤,我想,這不是抄寫錯誤,是有特殊意義的)。當然這處也不一定說,大衛一定只給100陽皮,因為100陽皮是官定聘禮,即使大衛多給了,還是只能說是100陽皮換來的;也就是說,100就可以了,不必200了。那到底大衛自己說,給了100陽皮,有何意義呢? 其實大衛這時給掃羅多少,並不重要,他可能給了200,或是只給100,都不要緊,因為這都是滿數;雖然超過了掃羅所要的,但也不會多得一個妻子的。重要的是,大衛即使給了200,他仍認知100就夠,100是聘禮所要的(參撒下3:14)。那麼大衛為何多殺呢?這多殺的,就不是為了掃羅之故了,乃是為了要把以色列的敵人除盡了。因為非利士人是外邦人,是以色列人的仇敵,也是神的仇敵。因此,前100陽皮是為了米甲的話,那後100陽皮,就不是為了米甲,而是為神的了。這是大衛自己加上去的,是自動獻給神的;而不只是為己的。因此,大衛在為己之時,也想到以色列人的需要,也想到神的需要。他不是只為了自己,更是趁著這大好的機會,也給神獻上他所可以獻上的。他不因為自己的聘禮夠了就停手,他乃是想到神的國的需要,因而多加了給神的獻禮。他這多加的100陽皮,就不是為了掃羅的,就不是獻給掃羅的,而是獻給神的,或是獻給屬神的以色列民族的。故這裡所說的滿數,加上撒下3:14的描述,大衛是清楚知道,那聘禮是100陽皮,不是200陽皮;而他也不誇自己的200,只把該有的數目(滿數)交給王,他就完成任務了;而多出來的100陽皮,是為了以色列民,也為了神而做的,這是不一樣的;是大衛自己加上去的心意。但他不以此在王面前誇功,不全獻上而說:你看,我不只給100呢!我還給200呢!有時,人作多了就會誇功,但大衛卻不是如此。他在撒下3:14節的說話中,也不是說,我是用200陽皮聘定(換來)的。他只說,我是用100陽皮聘定的。這表示他不誇功,不以為自己多做了,就以為了不起,就誇自己的功勞。但一般人一定會如此誇功的,而大衛卻只為神而作,就不誇功了。因為他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僕人,他所作的,是他該作的(參路17:10)。我們也當學習這種不誇功,不為己的謙卑榜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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