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哀五

2011/8/16 mardi 哀五
這一章是最後的一章,也是對「何竟」的回應。他們的光景是很悽涼的,他們目前沒有自由,也不能有任何主權,他們要勞苦工作(10),而且所受到的報應,似乎與他們所付的代價脫節(4)。他們的婦人,他們的處女,被敵人玷污。他們的人丁減少,家庭的成員不齊(3)。他們不再有榮耀,冠冕從他們的頭上落下了(16),這是因為神離棄了他們,不再顧念他們了。他們看到了這些結果,他們也找到了原因,他們知道是因為他們犯罪了,神離開了他們所致的(1)。那他們知道路在那裡嗎?

路不在人,也不在其他的國家。他們雖然投降埃及人和亞述人,為要得糧喫飽,然後他們的苦境卻仍然存在。因此,路在那裡呢?只有神才是惟一的路。無論如何,我們仍要來到神的面前,只有乞求祂的拯救,這才是真正的路。他們目前有苦境了,那他們的眼目一定是注目在苦境上,然而,不只是注目在苦境及脫困上,這只是其中一項目的,但那不是最重要的。當人有了苦難時,人一心想要作的,就是要脫離這苦難;然而,若是這樣,我們就不太明白神給苦難我們的意義了。以色列人這時懂得呼求神,懂得他們得苦難的原因,乃是因為他們犯罪了(16)。他們把自己的光景,再一次放在神的眼前,求神觀看他們所受的淩辱(1),這是第一點,這代表與神的互動。因為他們先看見了,然後請神也觀看,然後一同觀看,這就是與神互動了。原來苦難來了,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,乃是藉苦難而與神互動,藉苦難而更認識自己,及認識神。而當他們的眼目回轉歸神時,他們也找到了他們遭遇這些事的原因,就是因為他們犯罪了(16),他們離棄了神,就得到了這些災禍了。因此,第二步是省察後的知罪,知道是神的懲罰,而知罪後就是悔罪。第三步,是來到耶和華面前,求告祂的名,求祂使我們回轉向神。

原來人在某些情況之下,是沒有能力回轉的。我們連來到神的面前的呼求,都需要神的恩典;我們沒有一件事,是離開神而可以成功的。因此,先知是求神使他們向神回轉。那到底是誰先回轉呢?是人的先回轉,或是神的先回轉呢?在這句的祈求中,好像是神先回轉,然後才是人的回轉。然而,在其他的聖經經文中,似乎是人先回轉,神就施恩。例如耶穌說:叩門就給人開門,尋找就尋見…等等。若是如此,為何先知說求祢使我們向祢回轉呢?這一節聖經,是為了顯出神的主權,先知為了尊重神的作為,就把自己的回轉,也交在神的手中。一切看神的恩典,而不是自己的功勞。因為若他們以為回轉後,神就賜福,有時他們就會以為回轉就是功勞了;他們就會以為,回轉後神就要賜恩,把回轉作為必然得恩的條件了。但現在,先知甚至把人的回轉,也放在神的手中,這代表先知尊重神的主權。而回轉既是神的主權,是否神可以不顧我們,不再憐憫我們,這也是祂的主權。若祂要全然棄絕以色列人,也是可以的(22)。因此,最後一節,其實也是先知把主權交在神的手中。不是我有甚麼的功勞,回轉不是是我的功勞;不是因為我們回轉,神就必需要憐憫我們。一切都是恩典:神是否憐憫,神是否再施恩,是神的主權,是神的恩憐,我們必須要有所認識。

此外,人在苦難中,都會只想到一個目的,就是要儘速脫離苦難。而我們所作的,都會有意無意以是否可以脫困為目的。但其實我們在苦難中,不應只是為了脫離苦難為目的,而是為了恢復與神的關係,這才是我們的更重要的目的。因此,我們的責任,是省察,是來到神的面前認罪,求祂的憐憫。我們應作一切我們應作的,例如省察、認罪、求告神等!至於祂是否再次施恩,我們把主權交祂手中,這才是我們要作的。我們應注目在神的身上,而不是注目在苦難上面。這就是為何在耶利米哀歌中,似乎看不到最後的答案的原因。因為在最後一節中,雖然可以翻成:祢會全然棄絕我們,向我們大發烈怒嗎?或是類似的意思,但那都是表示,最後的權柄,是在神的手中。神是否施恩,是祂的主權,但在苦難中,我們知罪了,我們悔改了,我們把自己交在神的主權中了…,這都是我們該盡的責任,是我們該作的。而我們作了我們該作的後,其他的就交神的手中了。因此,耶利米哀歌的最後,似乎沒有答案,這與一般其他的經文較為不同,原因是先知作了該作的後,就把自己的一切,都交在神的主權中,目的為了強調神的主權,也告訴我們,在苦難中,最重要的是作了自己該作的,其他的就仰望神的憐憫了。而脫離苦難就不是如此的重要的。當然,從其他的聖經經文中,我們知道神還是有憐憫的(4:22),人以為神會永遠忘記我們(20),其實是不會的。而這裡的經文,只是告訴我們,把一切交給神,你不必等到答案出來,就可以靠恩而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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