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8/14 dimanche 哀三:40-66
這一段是先知找到了路了,他知道他們惟一的盼望,仍是要來到神的面前。然而,因為他們已經犯了罪了,他們不能馬上來到神的面前,他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,再歸向耶和華(40);也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(41)。他們有甚麼本錢來到神的面前呢?他們是犯罪的,大大干犯了神,也使神的手特意讓仇敵向他們大大張口(46);因此,他們本是沒有本錢的,因為犯罪的人,都該得到應得的懲罰的。然而,他們雖然自己沒有本錢,他們仍是有本錢的,他們的本錢,是神的慈愛。當我們甚麼都沒有時,我們犯了罪,被仇敵攻擊,我們得不到神的憐憫,我們的禱告,神也似乎不聽時(44),我們還可以有甚麼本錢嗎?我們的本錢,仍是神的慈愛,神的憐憫。因著神的愛、因著祂的約,祂仍是會照顧我們的。可是我們也知道,一個陷在罪中的人,神是不會聽禱告的,那我們該怎麼辦呢?這時,我們要作的,乃是要考察自己的行為,再歸向耶和華(40)。然而,由於我們的罪,神不一定馬上就轉臉垂聽;我們雖然來到神的面前禱告,但環境可能仍是惡劣,因為神似乎也不聽禱告(44)。那我們這時怎麼辦呢?我們仍是要來到神面前,不要因此就遠離神。我們仍要流淚禱口,不要止息(49),直等到耶和華垂顧,從天上觀看我們為止(50)。也就是說,不只認罪,而且認罪後還要等候,不要灰心;這是惟一的路。犯罪後的認罪,是我們的本分,但這並不是說神一定要赦免我們(參42);神若回轉臉向我們,這是因為神的恩典,而不是我們的功勞。認罪不是我們的功勞,而是必需品;是必須要作的。但神是否轉臉,是神的憐憫,是神的恩憐。然而,我們沒有路了,惟一的路是在神的手中;因此,我們就只能一直來到神的面前,承認我們的罪,並等待神的垂顧,神的赦免;這才是我們該作的事。
要得到神的再次施恩,除了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,認罪而悔改,並且等候祂的恩憐外,我們還要不斷地求告祂;因為神在過去,曾向求告祂的人臨近(57)。因此,在神仍未轉臉之前,我們仍要求告祂。同時,先知還有一點,就是把他們所受到的敵人的委屈,陳明在神的面前。因為神雖然因著以色列人的罪而轉臉,但神也不願意外邦人因而囂張,並且不以慈愛的心,去待以色列民。因此,先知把仇敵辱罵他們的話(61),以及仇敵的仇恨、謀害以色列民,都告訴神,並求神觀看(63),也求神按著他們手所作的,向他們施行報應;並且要懲罰他們,咒詛他們,從天下除滅他們(65-66)。這是先知的另一個方法,就是把自己的委屈,以及敵人的囂張,擺在神的面前,以加速神的憐憫。
因此,當我們犯罪後,我們沒有路了,因為神轉臉不顧我們了;我們似乎已經沒有本錢,來到神的面前求祂了;我們的仇敵,在謀害我們,這時,我們的路在那裡呢?先知告訴我們,我們的路仍是神自己。雖然目前似乎神不顧我們了,然而,我們仍當再次乞求神的憐憫。惟有神的再次轉向,才是我們的盼望。而要使神的再次轉向,先知要我們深深的考察自己的行為,也要我們不斷的禱告,直等到耶和華從天垂顧及觀看我們。同時,先知又把敵人的可惡,自己受的委屈告訴神,以博取神的同情,使神一方面可以幫助他們脫離仇敵,另一方面,更可以加速神轉臉向以色列人施行慈愛。這就是先知的路,也是我們在犯罪後該走的路,以重新得回神的恩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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