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

晨更分享:傳道書第五章

2011/7/19 mardi 傳五

這一章是說到財及利的問題。世上只有瑪門,是可以與神相比的;因為瑪門似乎是人世間的另一個神。今天人在世上,若不認識神的話,就只會追求財及利了。而對知道有神的人而言,有時,他們表面上是來到神的殿前,要獻上祭(1),也向神許了願(4),但其實他們的目的,也不是要敬畏神(7),不是要聽神的話(1),乃是要神聽他的話。而他們所獻的祭,所還的願,只有一個目的,乃是希望神因而賜福給他們,讓他們得到更多的財利而已。因此他們所獻上的祭,所許的願,目的是為了得到利益,得到財物;而他們來到神面前,是以己為中心,而不是以神為中心的。這就說明,有些人表面上來到神的殿前,許了願、也獻了祭,但真正的目的,卻是為了自己,而不是真的想敬拜神。而他們心中的神,不是耶和華,而是瑪門。

他們為何多言多語呢(2,7)?因為想把自己的要求說出來,讓神來幫助他成就。至於神要向他們說些甚麼話,神的旨意是甚麼,他們並不在乎,因為這不是他們的重點。他們的重點,不是要來聽神的話,乃是要神給他們財利。可見人敬拜神,至少有兩種心態:一種是真心感謝神,以高舉神的榮耀為目的,而自己謙卑,只以神為中心的人。另一種是表面來到神的面前,但不是為了榮耀神,而是想增添自己的財寶的人。也就是說,這時他們心中的神,不是耶和華,而是瑪門,就是財利!我們來到神面前時,是那一種心態呢?是真的為了神,還是為自己而已呢?這是值得我們省察的。

(8-9)這裡又再說到世上的不公不義的事。世上是有不公不義的事的,地上的法官,不一定是公義的;然而有一位高過地上居高位者的神,祂會鑒察,因為在審判官以上,還有更高的神存在(8)。地上是不公平的,但天上的神是絕對公平的;地上的不公不義,神如何處理呢?一是當人死後之時,神的審判是的會臨到每一個人的,那時是絕對公義的。然而,不只是死後才有審判的,地上的高位者,雖然我們不能奈之如何;然而,由於他們還是要受田地的供應;他們的生活,仍是仰賴土地的供應,而土地中五穀中的生長,是神的掌權;神就會藉控制土地的生長,而懲罰那些不公不義的君王的。因此,我們只要相信神,神就必會藉著大自然的運作,而作出祂公義的審判及懲罰的。

從第十節開始,就說出錢財的問題了。金錢是地上的人所要追求的主要目標,是別一個神。然而,金錢的得到,若不是出於神的福,就只是另一種禍而已。這是隱藏的禍,是看不出來的禍。因為一般的人,是不會覺得這是禍的。金錢的禍,是使人不知足(10),也就是說,雖然有了,但等於沒有,因為他不會滿足的。而這不滿足,就使他所得的,也都變成虛空了。此其一。第二是財物增多的人,吃的人也增多(11),他得到的金錢,用在他身上的卻少,不過是眼看而已。有時,財主的錢,只是一個數目,而有了錢而不用的人,就等於沒有錢了。而且,他用的途徑若是不對,則也只是增添煩惱而已。第三,錢財多的人,因為要擔心如何保存錢財,如何不致被別人偷去等等的問題,就必會使他睡覺也不香甜(12),這是財寶的副作用。一般人只會看到財物的好處,但卻很少人看得到財物的壞處的。於是人們就只一味追求金錢,雖然得到金錢的好處,但卻也得到金錢帶來的很多壞處了。第四,金錢再多,也不能帶走,到了最後,他赤身而來,也必照樣赤身而去(15)。他為金錢而勞碌,只是像為風而勞碌而已(16),而伴隨金錢而來的,是煩惱、病患及嘔氣而已(17)。這都是金錢所帶來的禍患。

18-20節是說到真正的滿足,不是金錢所帶來的,乃是神所給的。神使人富足,也使人能吃用;神也使人有一個喜樂的心(20),賜他在一生的日子中吃喝,享受他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(18),這才是真正的財富。因此,財寶若把神減去,人若只要金錢而不要神,那只是禍患而不是福;但若人要神,以神為追求的目標,則我們因有一個滿足的心,我們就會覺得我們是貲財豐富的(19)。這裡的貲財豐富,不一定是真的很有錢,但卻是代表一個滿足的心,能享受神所給的,這樣的心態及狀態,才是我們所盼望及追求的。我們要追求神,有了神後,我們就可以無論在貧窮或豐富中,我們都可以知足,那我們就等於隨時在貲財豐富中,就比那些有很多錢但卻產生一大堆副作用的人,幸福多了。因此,我們不要以瑪門取代神,乃是以神作為我們世上追求的目標。當我們得到了神後,就可以得到真正的貲財了;反之,當我們只追求世上的財物時,我們到最後,就連神及財物兩者都失去了,這真是得不償失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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