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傳道書第三章

2011/7/17 dimanche 傳三

這一章是作者從永恆的角度去看事,然後他就發現一個重要的結論,就是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萬務都有定時。今天你哭了,明天可能就會笑的;今天你撕裂了,明天可能就縫補了。若是這樣,那作事的人,在他的勞碌上就沒有甚麼益處了(9)。因為似乎不必你勞力,它也會改變的。若一切都已定局,那人就不必努力了,就交給神的手就是了,因為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,成為美好(11),那就不必我們參與了。這若只從最後的結論來看,確是如此;因為我們的目標,若只放在事情的成功與否,那今天成功了,明天也可能失敗的。若是如此,那今天的成功,對我們就不是如此重要了。然而,若事情有時是正,有時是反的話,那我們活著有何意義呢?因為似乎是正也好,是反也好,都不是永恆的,是會改變的。那若以事情的正反,作為我們的目標,若從永恆去看,就會覺得都沒有不同了。若是如此,人就只有勞苦而沒有任何的益處了(9)。

然而,若這一切的事,都是神所定的;我們的目標,就不是只放在這些事情的正反上;而是藉著這些事,使我們受經歷,使我們體會神的心意,使我們可以與神一同同工,得到生命的成長,這才是真正的意義。成功及失敗,是會改變的;然而,成功及失敗的過程中,所產生的經練及生命,卻是存到永恆的。因此,栽種不是永久的,拔出也不是永久的,我們就應藉著這些暫時的現象,去賺取永恆的生命;利用暫時的,賺取永恆的,這才是這些多變的、正反事情出現的真正答案,及真正意義。我們的重點,不要只放在得或失,而是放在這些事情給我們的經歷,給我們生命的成長,給我們所帶來的永恆的意義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否則,我們若只看我們的勞碌,就只能看到了虛空,而不是看到神的計劃了(9-10)。

11及14節中均提到了永生及永存,就是永恆。原來神造人時,是將永生放在世人的心裡,這就與動物不同了。人因為知道永生,也想追求永生;因此,若人不能解決永生的問題,那世上一切的事物,都對人是無益的了。人沒有永恆,則即使今天是得到了,但有一天會失去所有已得到的,那這個得到,就不是真的得到了。因此,若人不能把所得到的,帶到永恆中,那一切就都是虛空了。在日光之下,人們是渴求永恆,但卻找不到永恆的答案。因為只有回到神那裡,我們才能知道如何得到永恆;我們才可以因著神的救贖,而得回已失落的永恆生命。因此,沒有永恆、沒有神,人就只能活在虛空中,而不會有任何答案的。若是如此,人就只能以喜樂及行善(12),並在勞碌中學習享福(13),作為他的最好的人生目標了。

此外,作者又提到了公義的問題,在人間是沒有真正的公義的;因為人間的公義,在公義之處,也穩藏了奸惡(16)。只有在神的審判中,才有真正的公義(17)。因此,人間所有的問題,在世上是沒有辦法解決的。要解決人間的問題,只有神才是最終的答案。沒有神,人就沒有答案。所有的智者,都嘗試過去找人間的真理及意義,但那答案不在人的智慧中,而是在神的智慧中。只有神是我們最終的答案,若沒有神,人與獸都是一樣的(19)。然而,人與獸不同的,是人的靈是往上昇的,而獸的靈(原文也是靈,是氣息這個字)是下入地的(21)。因此,人是要見神的;而獸則不必見神。獸只過牠們的一生,就完了;而人過了人的一生後,還要見神。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這就是人與獸不同的地方了。

因此,作者從日光之下去看,發現事情是多變的,若我們只注目於多變的事情上,那我們是會失望的。然而,我們要解決永恆的問題,以及要認識神,對神存敬畏的心(14),然後才可以從神得到真正的答案的。因此,我們要學習看更高的層次,而不是多變的事情,以及生活的本身。我們應學習從暫時多變的事情中,去賺取永恆不變的生命,以致有一天,我們到天上去見神時,能站立得住。這才是我們生活的意義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