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4/9 samedi 太廿三:16-39
耶穌繼續責備法利賽人,他們確是只有外表,卻沒有內心的人。若光看他們的外表,我們還以為他們是敬畏神的人,其實他們不只不了解神,還常使人離開神的道,而且還不自知,還以為自己是神的僕人呢。他們把神的律法及命令,用人的方法去謹守。他們自己創造了很多不是神所要遵守的律法,是從他們自己的意思出來的,但卻不是神的意思。例如,他們叫人起誓,而且是要指著金子起誓,指著壇上的禮物起誓,如此才是有用的(16-22)。這是他們自己發明的,不是神的吩咐,但卻假奉神的名而為,叫人誤以為是神的意思。光從這件事來看,就可以知道,他們是何等的誤導別人了,使人以為金子及禮物,就是物質的東西,比屬靈的東西更重要。這會有意無意的,把人帶到物質的境界內,而把一切屬靈的事泛物質化。當一個人把人帶到物質中時,人就會敬拜瑪門,多於敬拜神,這是無形的誤導,是很可怕的。
其實他們叫人起誓,就不是耶穌新約的教訓,因為耶穌曾說:不要起誓(5:34),我們的話,是就說是,不是就說不是,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。一個人若要起誓,才能叫人信,那這人的名譽,就一定有問題了;這表示他以前所說的,都不太是可信的,他才需要起誓,叫人相信他。而法利賽人說,起誓不是指著殿起誓,因為如此是算不得甚麼的;乃是要指著殿中的金子起誓,如此才要謹守。這樣的教導,第一,他輕看聖殿及其住在其中的神(21),而看重物質的金子。第二,他間接鼓勵人,若指著起誓的對象錯了,是可以背誓的,是可以不謹守的(26)。這就是法利賽人的教導,他們的錯誤,一是容許人起誓(舊約應是可以,但新約耶穌有更新的教導),二是起了誓後,有些是可以不謹守的,三是他們本末倒置,不知道聖殿中最重要的是甚麼。他們看重的,竟是聖殿的金子,而不是神的同在!這樣的教訓,若傳到眾人當中,那後果確是不堪設想的。
原來法利賽人是把殿中的金子看為寶貴,而把神看為次要的,這是他們的心態,是他們的觀念。無怪乎他們會有這樣的行為,就是表裡不一的行為了。因為他們不是為神而作,而是為名為利為金錢而作。他們服事神,不是按神的心意而作,乃是按自己的想法而為。因此,他們服事到了最後,是與神的心意背道而馳的;他們的服事,只是為了自己的名利、為了討人的喜歡、而不是為了討神的歡喜。也因為這樣的動機,他們所做的,就一定出問題了。因此,一個人的動機若是不對的話,他的服事也會出問題的。今天我們服事神,也應注意這問題,不要選自己以為是的去作,乃要知道神的旨意,而不要把神的旨意改了。
(23-24)律法中有很多的條文,而法利賽人喜歡挑一些他們認為重要的,然而,他們所挑的,又是錯誤的。他們因著動機不同,而常加上自己的利益,於是所挑選的,就常是把不是最重要的視為最重要,而把最重要的及而輕忽了。我們在遵守神的話時,往往也會如此。我們會揀選一些我們易遵守的,就把之作為重要的;而對那些難遵守的,我們就很易忽略之,以為可以用遵守次要的,來補償沒有遵守的,如此,我們的良心就會比較舒服,就會不被責備。這就是耶穌所說,蠓蟲就濾出來,駱駝就吞下去之意,這也是我們常會發生的問題。蠓蟲及駱駝兩個字,在亞蘭文是只差一點點而已,這是耶穌用這兩個字,來作比喻的原因。
(29-31)法利賽人修造義人的墓,目的是使人覺得,他們是尊敬義人的。他們急於撇清他們與先祖殺害先知的關係,而這種撇清,反而證明他們是殺害先知者的後裔。他們可以看得到別人的問題,但自己有同樣的問題,他們不知檢討,不知自己的過犯,而只指責別人的過犯。他們不知道,自己是他們的後裔,這表示他們也可能有他們所犯的罪。他們所要作的,不是修飾義人的墓,乃是檢討自己的問題。看到了先祖的問題,不是以為自己比先祖高明,乃是要有反省的能力,知道自己比別人差不了多少,如此,才能把自己的問題找得出來,而可以改過。然而,法利賽人的行為,是只會定別人的罪,卻自以為自己是清高的,是比別人強的。誰知自己的行為,與別人是一樣的,甚至是更嚴重的。這就是一個不知省察,不知悔改的人,只會定別人的罪,卻不會省察自己的行為的人。而這種人到了後來,就集合了先人所有的罪,都歸到他們身上了(35)。我們是否也是如此?只會看到別人的錯,卻不知原來自己也與別人一樣,還定別人的罪,而不會省察呢?
(39)當一個人不要神所差的先知時,他們就是不要神,而一個不要神的人,神也不要他們的。因此,法利賽人的例子,就是以色列人的例子,就是有神而不要神的人。他們外表是要神的,其實心中是沒有神的,是以己為大的,這樣的人,他們永不會再見到神的面的。而不能見到神的面,是對一個有神的民族最大的懲罰了,因為如此就失去了神的恩典了。我們很難想到,一個有神的民族,到了最後,卻被神所撇棄的。我們會否也如法利賽人一樣,到了最後,反而不認識神,而使我們見不了神的面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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