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2/10 vendredi 士十四
這一章是說到參孫開始被神使用了。參孫是被神使用了,可惜他不是沿正路被神使用,由於他的任性及喜好女色,神就只能就著他的缺點來用他,而不是就著他的美好生命來用他。神雖然可以用任何人,但若人不走神的路,他雖然仍可以被神所用,但他自己就必會虧損了。參孫是一個很隨便的人,神本來要他母親,讓他從一出胎起,就歸神作拿細耳人;然而參孫除了不剪頭髮外,拿細耳人的條例,他幾乎都不遵守的。他接近死屍,也可能在宴會中,與非利士的朋友一同喝酒;這都是拿細耳人不應該作的事,但他卻都作了。他雖然還有點聽他父母的話(2),然而,他接觸了死屍,卻沒有告知父母(9),他也任意而為,要與外邦人通婚,這就是參孫的品格的失敗了。參孫在打擊非利士人的事中,似乎很是成功,但他能被神用的,也只是他的武力,而他也失敗在自己的好色中,死於自己的任性中;而不能被神繼續使用,也不能影響到其他的以色列人,這是很可惜的。
(4)這是甚麼意思呢?他的父母,不許他娶外邦人的女子,難道是錯的嗎?這不是錯的,是對的,只是他的父母不知道參孫的性格,以為參孫是一個可以成材之人。然而神知道參孫是不能走正路的人,神也就只能如此使用他;在他不走正路中,神仍藉著他施行拯救了。這不代表,若參孫不娶非利士女子,神就沒有其他的方法,去作祂的拯救。這事是出於耶和華,而父母不知道;這代表父母是想參孫行正路,在遵守神的旨意中,被神所用;這才是一條正確被神使用的路。然而,參孫的父母不知道的,就是參孫不可能在這正確的道路中走的,他的性格是任性的,是不能遵守拿細耳的約的,因此,父母的期待,是沒法達成的,這是父母所不知道的。因此,他們希望參孫不要走這不合神旨意的路,但參孫卻執意要行;而神也就任憑參孫,在參孫所行的路中,仍然用他去拯救以色列人。這是神次好的旨意,不是神最初的旨意了。因此,是父母不知道參孫的性格,也不知道他只能被神在這路中使用,而不能如其他人一樣,在正確的路中被神使用。這是神早就看出參孫的性格,也希望參孫能在父母的教導中悔改,然而,參孫仍是不能,於是神就只能在他所走的歪路中,去使用他了。
當參孫在亭拿看到了一個非利士人的女子(1),他喜歡了她後,這就註定了參孫第一步的錯了。他的第一步,就是走在不合神的旨意中的路。猶大人是不能與外邦人通婚的,然而參孫不理這許多,只要他喜歡的,他就會任意而行,這就是參孫的性格。也因為如此,父母雖然希望他可以悔改。不要走這不合乎神旨意的道路,但參孫是不能改的;父母希望他可以在走正路中,被神所用。然而,參孫卻不能如此,神就只好任憑他了。每一個人的第一步,是很重要的,也可以在第一步中,看到了這人的後來。若我們選擇的道路,不是神所喜悅的;神雖然仍可以用我們,但我們也就必然因罪而虧損了。
(14)參孫因為有神的靈的感動(6),他可以輕易的把獅子殺死,他可以制服獅子,但他不珍惜神所給的恩賜。他接觸死屍,就破了拿細耳人的條例了。他可能也在宴席中喝酒,這就破了拿細耳人另一個條例了。他只剩下頭髮的條例沒有破,成為他最後的防線。然而,他最後還是全都破了,使聖靈的同在因而失去。因此,他可以從強者中找到喫的,但他最後卻變成弱者而已。因為失去了聖靈的同在也。獅子他可以制服了,獅子可以喻表撒但。撒但這個強者,被參孫制服了,這是因為神與參孫同在的結果。神與我們同在,我們就可以勝過強者撒但,可以從他口中得喫,因為神比撒但強。然而,若人一旦失去了神,就一定落在撒但的手中,而輸給撒但,這是沒有例外的。人只能靠神而制服強者,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,去制服強者的。參孫不知道自己因為得到神的祝福,才可以制服獅子的。他濫用神的恩典,不珍惜神所賜的;不走神的道路,只走自己的道路,這就是他的失敗之處了。
(17)他有大的能力,卻敗於他所喜歡的女子手中。這一定不是最後一次,而是會繼續發生的。若他不改過,同樣的事又會發生;而最後一次,他就不能有這一次如此好的運氣了。同樣地,我們的性格,是導致我們失敗的原因;若失敗後,不知悔改,那我們以後還會一而再,再而三的失敗的了。參孫就是這樣,這一次他因女人而失敗,也因而破了一些拿細耳人的條例;但他仍是喜好女色,導致他至終還是敗於女子手中的。參孫的成功,都因一個女人而漏失了。其實是因他的罪而漏失了;因為他不要走神的路,只要走自己的路,這是他失敗的背後真正原因。
(19)這一次參孫雖然沒有難處,把問題解決了。也就是說,他的妻子的詭詐,似乎害不了他。但以後他就不一定可以如此幸運了。他不懂得在這些事上反省,以為自己的能力,可以勝過一切的女人的詭計,於是他不防備女人,以為以他的能力,沒有難成的事。於是他就可以放縱,輕忽了神的恩典;他認為即使女人設計害他,他也可以應付的。這就是他不知悔改,不明白他是靠神的恩典及力量,才可以有今天,因導致他終於失敗之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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