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

晨更分享:士二十:1-28

2010/12/19 dimanche 士二十:1-28

這事應發生在士師記的早期,因為這時,亞倫的孫子,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還在(27,28),而且,似乎以色列人還以他為領袖,去透過他求問耶和華。而且這時以色列人肯一同集合,如同一人,這是很難得的,大概在士師記的中後期,是很難發生的。因為在中後期時,他們遭到不同的外敵的入侵,就不易一同集合,如同一人了(1)。但反過來說,倘若以色列人在遭到外敵時,也可以如這時的內戰一樣,一同出來抵抗敵人,那可能就不會如士師記的如此混亂了。

因此,他們全以色列人能聚集起來,這是好的;可惜的是他們在對內時,才可以聚集起來,而對外時,卻不能聚集起來,這就是美中不足了。而且,他們這時一同起來,是要把以色列的大惡除去,這也算是合乎聖經的教訓的(申17:12)。只是,他們是否先用大軍壓境的姿勢,然後再用談判的方法(13);還是先該屬靈領袖,去與他們講道理,這就是有爭議的地方了。有些人是吃軟不吃硬的,有些是怕硬不怕軟;而便雅憫人是撕掠的狼(創49:27),那表示他們是很兇狠而不服人的。若在大軍壓境下,反而會使他們不服輸,這場戰爭就不可能避免了。因此,以色列人的同心是對的,以色列人要解決這問題,也是對的。但是否一開始就用武力的方法呢?他們有神作為他們的主,應該求問神,是否可以用神的話語,就得以解決這問題;如此,就可以避免了一場戰爭了。

人要解決問題,最常想到的方法似乎就是武力;但一個有神的人,其實還有很多可以解決的方法。只是這個世界的一般想法,武力似乎是很好的一張王牌,是用來解決爭執的最後武器。以色列人是有神的民族,其實不應先用武力的。武力所可以解決的問題,是表面的,它解決了一個問題,就會產生另一個新的問題。而這個故事的結尾,就是如此,他們就產生了一個新的問題了。因此,要真正解決問題,並且沒有副作用的,不是用武力,而是用神的話。若神的話能解決問題,就沒有後遺症,就是最完美的方法。因此,以色列人不應一下子就想到用武力,這是世人的方法,不應是神的子民的方法。世人因為沒有神,所以誰也不服誰;然而,基督徒是有神的,因此,我們最先的方法,一定是用神的話語,用真理使人服,這才是正確的道路。這裡的以色列人,雖然也用道理勸便雅憫人(13),但他們不是以神的話作為後盾,而是以武力作為後盾。他們可能覺得,武力比神的話作後盾更為有用。誰知他們的軍隊人數,雖然是對方的十五倍(2vs 15;400000:26700),還是兩次都失敗了,而且死了四萬零三十個人(21,25,31)!因此,不是用武力作為後盾,乃是以神的話作為後盾,這才是有神的人,所應表現的。

同時,以色列人決定了以武力作為後盾後,他們才求問神,誰首先上去爭戰(18)。他們是有神,但卻不是從頭到尾求問神,是他們決定了以武力為後盾後,他們才求問神。而且,他們是給神選擇題,不是問答題。也就是說,他們不是問,我們該怎麼辦呢?用何法可以把這惡除去呢?他們也可以在一切之前,求神的幫助,要神施憐憫,把那些匪徒自願交出來,處置那些匪徒就可以了,不必傷及無辜也。然而,他們是決定了要打,而在對方不肯聽之後,才去求問神;而且給神的問題,也只是要神選一個支派,作為首的支派去打仗而已。他們不把所有主權交給神,是自己決定一些事後,再把部分的主權給神;問神一些支節的問題。他們如此做,不是因為想順服神的旨意,而是怕失敗,怕死而已。也就是說,他們的求問,不是為了神的榮耀,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。因為若神告訴我,我就會成功,就不會失敗了。因此,他們的求問,是為了自己的成功,但卻不是要以遵守神的旨意為主,也不是為了榮耀神,而只是怕失敗而已。因此,神就按著他們所問的,給他們答案;但因為他們如此問,神也就只好用他們的方法回答他們了。結果是他們怕失敗,反而失敗了。而第二次的求問,比第一次進步多了,是問可以不可以(23),而不是誰要先上去了。但他們已經作了這事,神也暫不停止他們了。等到第三次求問時,他們更進步了,不只是把主權交回給神,同時也透過了大祭司非尼哈來求問神,這就是完全聽神的話了。因為他們失敗了兩次,才懂得要把主權完全交給神。當我們懂得完全把主權交給神後,這時的求問,才是真正的求問,而這時神才可以把祂的旨意說出了。

因此,我們的禱告,若只是給神部分的主權,而不是把自己完全交神手中,我們所得到的回答,也可能只是神次要的旨意而已。同時,我們的求問,若不是真的為了榮耀神,甘心聽祂的旨意,而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時,神不一定會把祂的旨意啟示的。因為這時,我們是不會願意遵守神的旨意的,神所啟示的,是要給一個肯遵守神的旨意的人,如此,祂的啟示才有用的。若我們只是求問,其實是不想遵行神的旨意的,這時,神也不會把祂的旨意告訴給我們的。等到我們的心都預備好了,願意無條件遵守神的旨意時,神才會把祂的心意啟示出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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