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9 samedi 利八:1-21
這一段是說到亞倫及他的兒子,在摩西的主持下,開始膏立成為祭司,承接聖職了。會幕有了,一切的器具都有了,加上有獻祭的人,就是祭司,於是便開始過一個獻祭的生活了。祭司的職務,是把一切的祭獻上給神,是代替眾人而獻上給神,是神與人中間的橋樑,是很重要的一個職分。而這一個職分,因為是聖職,所以就要在眾目睽睽之下,舉行一個承接聖職之禮,以表示慎重。不只有一個公開的儀式,而且,他們在供職以前,要先成為合格的祭司,就是要聖潔,要完成所有潔淨之禮,才可以供職的。而這些禮儀中,主要就是洗身,穿禮服,受膏,獻上贖罪祭、燔祭,以及承接聖職之禮的羊。這些步驟,都不可以少的。
洗身是代表外面的潔淨。水可以洗去外面的污穢,可以使人的外表,合乎聖徒的體統。因此,洗身是外表的,是外面的清潔。洗身也可以代表人的言談,人的莊重,人的規矩等。一個服事的人,外面的服裝,外面的清潔,仍是很重要的。因為這是給人一個好的印象,使人尊敬他也。當然外面的清潔,比不上內面的潔淨,然而,一個人若外面是隨便的,即使他的內面是清潔的,有時也不能給人一個第一眼信服的外表,也會使人跌倒的。因此,一個服事主的人,是要全面的給人好的印象,不使人跌倒,這才是對的。
除了洗身外,外面穿禮服,這是更進一步,清潔的禮服,穿在清潔的人身上,不致於污染了禮服,這是一種相配的表現。有一個外面好看的禮服,加上一個裡面清潔的身體,這也就可以預表裡外合一了。這時的洗身,相對於禮服而言,洗身就變成裡面的清潔了。但洗身相對於無罪的清潔,洗身就預表外表的潔淨了。此外,禮服還有一個意義,就是用來辨識之用。這種特殊之禮服,只有大祭司可以穿,別人不可以穿。因此,當我們看到了這衣服後,便可以知道這是神所揀選的人,是一個服事神的人,是不同於一般的人的了。故禮服也可以代表分別為聖的外面,叫人一看就知道,他們是聖的,是屬神的,是神所揀選的。使人可以看到穿這禮服的人時,我們可以自然的尊敬他。因為敬重服事神的僕人,是我們的責任。
受膏是把膏油倒在祭司的頭上。祭司在承接聖職之前,他們要有兩個裝備,一是受膏,二是贖罪。人人都有罪,因此,他們在為別人贖罪之前,必先對付自己的罪,因此,贖罪祭是必要的。而受膏是代表神的恩典,在新約時代,是代表聖靈的充滿。是神給的力量及恩典,我們才可以服事祂,才可以完成祂的要求。因此,受膏是代表神的揀選,神的恩典。神既揀選了我們,神也就會給我們足夠的力量,使我們能在神所揀選的位份上服事祂,也使我們可以勝任一切神所吩咐的服事。在承受聖職之前,若沒有裡面的力量,我們是不能服事神的。因此,受膏是代表得到裡面的恩典,裡面的力量,使我們可以服事神。我們的服事,不是靠自己的力量,乃是靠神的力量,神的恩典。我們服事神,若不懂得用神所賜的力量,去服事祂,那我們不只是很辛苦,而且服事一定是沒有果效的。一切服事神的人,一定是用神所賜的恩典,及聖靈的能力,去服事祂,才可以完成祂的託付的。若一個服事神的人,卻不懂得用神的力量,神的方法,神的恩典去服事祂,我們的服事,就只是出於人,那我們就沒有資格服事神。
之後,就是獻祭了。所獻的祭,一是贖罪祭,二是燔祭,三是承接聖職之禮之祭。贖罪祭是代表我們服事神的人,必須是手潔心清的人,一定是不能沾染罪惡的。我們不能帶著罪來服事神。在新約時代,我們必須常常靠著基督的寶血,來到神的面前。也要常常省察我們的罪,求神赦免我們隱而未現的罪,使我們可以心潔心清的事奉神,這才可以蒙神的喜悅。此外,若一個服事的人,是帶著罪來服事的,他可能會被神擊殺,不只不能服事神,而且還會遭到殺身之禍的。
燔祭則是代表,我們全人是為神的,我們的生活是為神而活的,不只是獻祭的時候,我們全人都是屬神的。我們把我們的生活的每一小節,都交在神的手中,為神所用,讓祂可以從我們的生活中,得到榮耀。而新約的燔祭,就是我們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隨時的事奉,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奉。
2010/10/10 dimanche 利八:22-36
亞倫及他兒子,除了要獻上贖罪祭及燔祭外,還要多獻上一個祭,這個祭是一般的人所不需獻的,因為只是為了亞倫及他的子孫而獻的。也就是說,這是事奉神的祭司,才需要獻上的祭,其他的人,是不能也不需要獻的。因此,這個祭叫做承接聖職之禮的祭,是要獻上公綿羊。這個祭的意思,就是要把一些人分別為聖,獻上給神用,是專為事奉神而作的,是特別蒙揀選的人所要獻上的。這個祭沒有在五個祭中說明,只有在這裡首先提出,因為它是為祭司而設的,是祭司才可以獻上的祭,是神揀選的人才需要獻的。
這個祭與其他祭的原則,大致相同,五個祭的共有原則,一是血的潔淨及贖血,二是脂油的獻上,對神恩典的感謝。血是神對人類的救贖,是神的赦罪,藉著祂的兒子的血,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。而脂油則是神給的恩典,在我們的生活中,神處處都有恩典,而這些恩典,有時是隱藏的,是要我們發現的。我們不能把恩典據為己有,而是要存感恩的心,把一切從神來的恩典,獻上我們的感謝,歸榮耀給神。這些脂油都是獻給神,全歸給神的。承接聖職的禮,也是如此,有血有脂油,代表神的救贖,神的潔淨,神的恩典,神的幫助。
這個祭中有一個特殊之處,是別的祭所沒有的,就是除了把血灑在壇的周圍外(24),還要把血抹在祭司的右耳垂、右手的大拇指、並右腳的大拇指上。血代表潔淨,也代表買贖。神把我們用寶血買贖回來,就是要我們事奉祂,要我們全人歸祂,為祂所用。一個事奉主的人,一方面我們全人是屬祂的,就如燔祭所代表的,我們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歸給神用,這是每一個人、包括祭司、都當獻的祭,也是新約時代的我們所當作的。但祭司除了獻上燔祭外,還要加上這個事奉的祭,就是代表我們不只獻上燔祭,使我們全人歸祂,而其中神還要特別把我們的耳,手及腳贖回,再次歸神所用,才可以事奉神。這是要讓我們的耳、手及腳,可以更加潔淨,專為神所用。
耳是用來聽的。聽甚麼呢?平時我們用來聽世界的聲音,聽很多屬世的話,然而神把我們的耳買贖後,我們就只聽神的話,我們就專心的留意神的話,要知道神的話如何,要主動的研究神的話,了解神的旨意,而謹慎地遵行。這就是神把我們的耳買贖了,我們就只聽神的話。此外,耳是用來聽的,但眼是用來看的。看就是用人的方法,看了之後加上分析,再加上結論,這是科學的方法,是人從觀察中得到了結論。但聽就是要得神的啟示,因為若不是神的啟示,有很多的東西,我們是無法從觀察中得知的。一般而言,世人喜歡看,而屬神的人,一定要學會聽。若我們不會聽神的吩咐,不知神的旨意,我們是不可能服事神的。若不會聽,只會看,我們就只能按人的意思去服事神,就不能合乎神的旨意,如此的事奉,就會落在人意中,就會有可能因而死亡了(35,參十1-2)。
手是作事,腳是行路,這都代表行動及勞苦。當我們聽了後,我們就要有行動,我們的手就工作,我們的腳就走路。工作及走路,也都是為神而作,是聽了後順服的表現。這裡沒有抹在口上,代表我們聽了後,不是用嘴吧說說而已,乃是要腳踏實地的作出來、行出來,成為一個勤勞的人,成為別人的榜樣及見證,這才是好的。當然不是說不要用口來說,但我們用行動來說出神的旨意,用身體力行,去把神的旨意說出,更加重要。因為惟有如此,別人才能看到一個活的見證,才懂得如何可以在自己身上,也行得出來。因此,手腳是代表行出來,也代表勤勞,也代表默默作工,不出怨言,只是把神的旨意活出來,只為了榮耀神而服事,這是甘心順服,活出美好的見證,成為別人的榜樣。服事的人,除了服事神外,更是對別人的一個好榜樣,好見證,使人可以跟從、可以照著去行。
(30)這裡又再提到血及膏油的彈抹,這表示我們服事主的人,是要多重的、隨時的得到神的贖罪及恩典的。舊約時代,是藉著獻祭抹血等作預表,而新約雖然不必把祭牲宰了,但基督的血的救贖,生命的能力,以及聖靈的恩典,也卻是我們、尤其是服事的人常要得到的。
(35)一個服事主的人,一方面是分別為聖的,是神所特別揀選的,他是一個榮耀的人,因為他可以服事神。然而他也是有「危險」的,因為他直接接觸神,若不聖潔,則會被擊殺的。亞倫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,就是這樣而死的。因此,一個服事神的人,是要很謹慎的,他要在神面前謹慎,不能沾罪,要按神所吩咐的去行,不能按人意去行,如此才可以得到神的福,而不致招致死亡的。犯罪有道德的罪,我們都知道那是一定不好的;但不聽神的話呢?這不一定是道德的罪,我們或會以為比較輕,然而卻不知道,這在服事的人中,卻算是大罪,是會招致死亡的,我們就必須更加謹慎及注意,免得得罪神而不自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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