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/10/20 mardi 利十四:21-32
這一段是說到,若是貧窮的人,不能拿兩隻公羊羔,和一隻母羊羔的話,他就可以只取一隻公羊羔作贖愆祭,而其他的羊羔,就可以以班鳩或是雛鴿替代。但祭是一樣的,就是要獻上贖愆祭、贖罪祭、燔祭、以及素祭,一共四個祭,是不能少的。同時,其中一隻作為贖愆祭的公羊羔,是不能替代的,是要獻上的,這是給祭司的搖祭(24),是要獻上的。
原來贖愆祭是不能以班鳩或是雛鴿替代的,因為贖愆祭是賠償的祭,而賠償就不能打折扣的。雖然是貧窮,但不能因為貧窮,而不把負債還清的。這是贖愆祭的意義,是賠償的祭。那這人欠了誰呢?他是大痲瘋患者,他若在患病時,他就不能服事神,他就要獨居營外,這對人是一個損失,對神也失去了敬拜的機會。因此,當他病癒後,他就要為他以前不能服事神及人,而賠償神及人的損失,他就要獻上公羊羔,為自己的罪而賠償了。
痲瘋患者是預表犯罪的人,而痲瘋得醫治,是預表因著基督的救贖,我們可以罪得赦免。而一個罪得赦免的人,他是應該來到神的面前,為得到潔淨而感恩,先行潔淨的禮,這禮就好比我們一個信主的人,在眾人面前受洗一樣了。而當我們要準備過一個新的生活時,我們要獻上贖愆祭,這代表我們為了以前的無知,虛度光陰,而不懂得服事神,也不懂得服事人而道歉及賠償,把以前所損失的,虧欠了神的榮耀,作一個儀式上的賠償。這就是贖愆祭的意思。
之後,我們要在神面前獻燔祭,表示我們從今以後,要全人獻上,為神所用,這是燔祭所代表的。然而,當我們獻燔祭時,都應知道,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,是神的恩典,我們才可以赦罪,才可以服事神,故每次獻上燔祭時,我們都應同時獻上贖罪祭,因為我們是靠神的恩典,才可以服事祂。而獻上贖罪時,是代表我們知道自己是罪人,而今蒙神的恩,才可以服事祂。而我們每次服事時,都應存謙卑的心,來服事祂。而不是以驕傲的態度,去服事祂,以為是給神的恩典,這是不對的。
此外,潔淨者還要獻上素祭,素祭是感恩祭,也代表自己願意過一個樸素的生活,讓聖靈帶領,能夠榮神益人。這也代表願意刻苦,從簡單生活中見證神,為神而活的生活。一個服事的人,其實都應有一個心志,要過一個簡單的生活,樸素的生活,而不為了享受。他應只求從神而來的福,而不求這世界上的福。因為神的福,就包括一切的福。服事神的人,若仍留戀世界,他就不能專心的服事神,就容易走上世界的路了。
因此,痲瘋得潔淨的人,是一個新生的人,而一個新生的人,就應是一個服事神的人。他的生命,就該是為神而活的人,他就有資格去服事神,而服事神是最大的榮耀。祭司要把血和油,抹在他的右耳垂上,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。這就與大祭司承接聖職時,所要作的相似(利八)。大祭司承接聖職時,只用血抹耳、手及腳(因之前他已用膏油被膏過了);但大痲瘋得潔淨者,所要抹的,不只用血,還要加上用油來抹呢!油一般是預表神的恩膏或是聖靈,那代表他還加上聖靈的充滿,聖靈的能力呢!這是在新約時,所加給服事人的恩典,在舊約時是不明顯的。因此,這個大痲瘋得潔淨的人,可以預表新約得救的人,一個得救的人,是一個服事的人。大痲瘋的得潔淨,代表新約的蒙恩的人,這時這人就要服事神。而這個人的服事,是一個新的服事,他與祭司的被選立來服事人相同,他能夠服事神,是神的揀選,是神的恩典,等同於祭司的揀選。他的耳、他的手、及他的腳,都全為神所用。這是對一個重生的人,所給予的恩典。
今天在新約時,我們得救了,我們得潔淨了,我們就都如君尊的祭司一樣,我們就都可以服事神,我們的全人是屬神的,也是用來服事神的,這就是我們的榮耀,也是我們的身份,我們的義務。能夠服事神,那是何等的榮耀啊,在舊約時,很多人是求之不得的,但新約時,我們每個得救的人都是祭司,都可以服事神。想起在大痲瘋時的隔絕,我們就應感謝神,這是祂給我們的恩典,我們才可以如此的。否則我們只能獨居營外,與神與人隔絕,是何等的可憐而沒有盼望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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