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

晨更分享:羅十二

羅十二:1-8

這一章開始,是保羅論到福音如何帶到整個生活中的表現。當我們得了一個新的生命後,這新的生命該如何活呢?這裡有兩個身體,第一個身體是我們自己的(1),第二個身體,是整個教會(4),保羅用身體來比喻教會。第一步是要把我們自己的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並且,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而是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按著神的旨意而活。這是我們個人方面的心志,是一個以神為中心,為首位的生活。之後,我們也要顧到第二個身體的需要,就是教會的肢體的需要。因為我們與教會的肢體,是有生命的關係的,所以不只我們要顧到自己的身體,更要顧到整個的身體。故此,第二步是我們與肢體間的互動關係,而這部分,第一步是要以信心來服事,而且,要懂得如何看自己,也懂得如何看別人(3)。要從信心的角度去看,這就是站在神的角度,在神的恩典的立場去看事。不只是看現在的我們,更是看神要如何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相信神的恩典,也看得到神的心意,及祂要在我們身上的工作,這就是從信心中來看各人及看自己了。

獻上身體,當作活祭,是我們新生活的開始。獻上身體,不是只有傳道人或是神職人員的事,乃是每一個重生的基督徒,都當作的事。生活及事奉的基礎,乃是奉獻自己,若一個人沒有把自己獻上的心志,他是不能有完全的事奉的,因為奉獻本身就是事奉(1),也是事奉的開始、及整個事奉的內容。那甚麼是活祭呢?以前舊約所獻的,都是死祭;死祭是只能獻一次的,因為所有生物,只能有一個生命;故獻一次就沒有了。然而活祭卻是不斷的獻的,因為它是活的祭,不是死的祭。因此,活祭是天天獻的,也就是天天把我們的肉體治死,也天天以復活的生命,去事奉神,並以神的旨意,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旨意(2)。因此,這所謂的活祭,其實也是死祭,是活的死祭,是天天死,也是天天活。是不斷經歷基督十字架上的釘死及復活的道理;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,這就是一個獻上自己的生活。因為我們對世界而言,是已經死了的;但對神而言,我們卻是活的。我們對世界是天天死,而對基督而言,是天天活。這就是不斷的死及活的祭了,這不只是生活,也是很重要的事奉。原來我們的生活,就是事奉,我們如何活出基督的生命來,這就是我們的事奉;奉獻作活祭,就是事奉,是聖潔的事奉,也是聖潔的生活。我們的生活就是事奉,而我們的事奉,也就是生活,這是連在一起的。

(2)這個世界的觀念,價值觀等,都是墮落後的人類,所出來的產品;因此,我們不要跟隨這個世界而走,乃要在凡事上,尋求主的心意,要知道神的善良、純全及祂所喜悅的旨意,以使我們走在真理中。跟隨世界的腳步,是容易的路,也是大多數人走的路,也包括不少的基督徒,都不知不覺走的路。然而一個奉獻的基督徒,他是要儆醒注意的。這世界的所謂真理,其實很多時候,是犯罪的人所走的路,是多數人都做的,我們就誤以為真理,然而真理只在聖經中,在神的旨意中才有。我們若以為世界大多數人走的路,都是對的,那我們就很易上了撒但的當了。走世界所走的路是比較易的;但要尋找神的路,走世人不一樣的路,卻是難的。這是耶穌所說的窄路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。然而,一個重生的基督徒,最基本的兩件事,就是奉獻自己,及尋找神的旨意,按聖經真理而活出與世界不一樣的生活。這是少不了的最基礎的要求。

(3)這裡信心的看,不只看自己,也是看各人。我們看自己,常是過於所當看的。然而,我們要從神的角度而看,求神幫助我們懂得如何看出自己的問題,因為我們每一個人,一定都有潛在的問題的。也求神幫助我們,懂得欣賞別人。以信心看神的工作,不是以我自己的自信心,乃是以神所啟示我們的真理,而產生的信心。我們應知道,所有的成功,都在乎神,而不是自己;所有的進步,都是神的工作,我們只當把自己放在神的手中,配合神的旨意而努力,這就是我們的責任了。

(4-8)我們除了有自己的身體的責任外,也有對整個身體,就是神的教會的責任。這就是讓肢體一同長進,我們盡我們的力量,去幫助有缺乏的肢體,也以恩賜去服事身體。這裡所談的,不只是恩賜,也有憐憫,這就是愛心。因此,我們要以恩賜及愛心,去服事神的教會中的肢體。每一個個別的身體,就是一個肢體,而眾多的肢體,就成為一個身體了。我們都在這一個身體內,要長進,是一同長進,要得榮耀,也是共享榮耀的。這個觀念,是每一個人都應有的。因此,我們要有共榮共辱的觀念,也要有責任,實際地服事這個身體。


羅十二:9-21

這一段是信徒生活的要訣,信徒的生活,是以愛作為根基(9,10,14…),是以愛為出發點,此其一。而其次就是謙卑(16)。愛及謙卑,是我們生命的自然表現,也是一切行為的美德。一個人若真有神的生命,他就自然會謙卑,他就自然會有愛。因為神就是愛,對付惡的方法,有很多種,但這裡保羅教導我們,要用愛來對付惡,要以善勝惡,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新觀念,是這個社會中沒有的。這個社會中的觀念,是以惡報惡,是以牙還牙,是以權柄壓制別人。然而,屬神的民是與世界的民不同的,屬世的民,因為有神的生命,他就有愛在其中,他就可以用愛去對付惡。

以善勝惡,似乎是很難的,因為效果似乎比較慢。我們一般喜歡速成的事,若能以權勢壓人,能自己伸冤,這看起來是快的;但用愛去對付惡,卻似乎不能很快,也不能立竿見影。然而,以善勝惡的力量,卻是大的。他就好比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,他是不會沒有感覺的。以前炭火是一種酷刑,用以對付犯罪的人,或是一些知罪的人,所用的代表悔悟的行為。而愛,就如同另一種炭火的刑罰一樣,人不能沒有感動的。出於真正的愛,是這個世界所缺乏的,也是惟有愛,才真可以改變人的心。以惡報惡,不能改變人的心,只能暫時壓制別人,但卻愈壓制,反彈愈大的。惟有真的愛,才可以使人真的悔改,才可以長久得到人的心。

一般而言,要得到一個人的心,是不易的,也是需要較長的時間的;因為江山易改,品性難移。然而,愛是有這種力量的,這是深入人心的力量,不是外面的強力,所可以達成的。世上的方法,只有以惡報惡,但神用來對付罪的方法,卻是以愛來得到人,以愛來改變人。神把祂的獨生愛子賜給我們,就是用愛的方法,把我們挽回,這就是祂的方法,因為神就是愛。我們在這個世界上,一定會碰到很多惡人,或是可憎惡的人。然而,我們如何對付他們呢?我們用愛去報復他們,別人逼迫我們,我們卻要給他們祝福,而不是咒詛(14)。我們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把伸冤的主權,交在主的手中,因為伸冤在神,神必報應(19)。這都是愛的具體表現,也是愛的具體實行。

因此,保羅說,愛人不可虛假,這是說到我們所表現的,都是行為上的愛,而這種愛,是一種愛仇敵的愛。只有神的愛,才可以真的愛仇敵的。人的愛,最大的是為朋友捨命,但不會為仇敵捨命的。但我們有了神的生命的人,是有這能力去愛仇敵的。然而我們要求神幫助我們,去發展這種愛,讓我們不是嘴中說愛,而是在生活中,處處表達對眾人的愛。這個世界的人,很多都是不可愛的。然而,不是因為他們可愛才愛他們,乃要愛一切不可愛的人。屬世界的人,都是為己的,而一個為己的人,常是可憎的人。因為他們多是損人利己的。我們對這種人,有時能消極地避免接觸他,而不咒詛也,已經不錯了。要我們積極的愛他,而且為他祝福,這確是難的。然而,愛就是如此,我們有的,不是虛假的生命,不是屬世的生命,不是為己的生命,乃是為主獻上,捨己的生命,而這生命就是要把愛表現出來,讓世人可以看得到神的愛,這就是最好的見證了。

除了愛之外,還有一點很重要的,就是謙卑(16)。一個驕傲的人,是最討人厭的。因為驕傲的人,目中無人,也是目中無神。而一個屬神的人,因為他知道自己所有的,原都不是自己的,乃是神所賜的。一切都是恩典,而一個明白恩典的人,他才會謙卑的。若我們不明白神的恩典,我們是不會謙卑的。一個驕傲的人,是不明白神的恩典的人,也是未嘗過神的恩典的人。謙卑也是生命中的自然表現,謙卑不是客氣,也不是裝出來的,是屬裡的看見,知道神的恩典,加上認識自己的本質,及己的一無所有,就自然驕傲不起來的。

(18)與人相處是最難的。人在教會中,在服事中,總會有一兩個自己不喜歡的人,我們處理的方法,常是消極的,一般是不與之打交道,避免與他接觸。但這不是保羅的方法,保羅是希望我們積極的與之和睦,而不是消極的不理他,甚至咒詛他們。要積極的與人和睦,只有愛的力量可以辦得到。有愛的人,才可以願意與人和睦,沒有愛的人,頂多是消極的不與他相交而已。如此,我們並沒有把這人隔離,他還是會影響到我們的服事的。若不盡力與之和睦,總是一個陰影,這就是服事及與人相處的難處。只有愛可以解決這難處,只有真正的和睦,才可以使人服事沒有阻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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