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羅七:1-13

2010/9/13 lundi 羅七:1-13
這一章的重點,是說到律法、罪及人的肉體的問題,從而要人脫離肉體,而進入到新的生命中。因為人的肉體,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釘死,就已死了,現在我們所有的,乃是一個新的生命,這生命,是合法的脫離了律法的捆綁,而且是一個無罪的生命,是可以從基督、而不是從律法,去完成神的律法。也就是繞過了律法的條文,去完成律法的要定的。

我們的問題,不是律法的存在,乃是我們有一個取死的身體(24)。這取死的身體,是令我們死的,因為它是被律法所看管的。而這個身體,是不能有能力行善的。雖然這身體沒有行善的能力,然而他卻又很想行善,然而,甚麼時候他想行善,甚麼時候就證明他是不能行善的。他所結出來的,只有死亡的果子(5),因為他若不作事,別人還可以看不出來他的問題,但當他一想作事,甚至想表現自己的能幹時,罪就從他裡面表現出來了。當我們的肉體,看見了律法時,他雖然有心,要去遵守律法,然而,當他一想要遵守律法時,由於肉體中所充滿的,只是罪性,因此,即使是良善的動機,出來後也是惡慾(5),也是產生罪的。這不是因為律法是罪,乃是因為人的肉體有罪(13),是罪藉著良善的律法,使人的罪更顯出來。

在這個過程中,表面上是我們因為有律法,所以才產生罪;那似乎律法是不好的,其實不是!律法是良善的,只因為我們裡面有罪,而罪會藉著良善的,去引誘我們犯罪。罪只要把我們的肉體帶了出來,罪就出來了。因為肉體裡面的東西,都是罪。而罪也可以用良善的理由,去促使人犯罪的。這就如有時有些犯罪的人,他們有一個美麗的藉口,甚至對的藉口,去遮蓋他們的犯罪。但罪就是罪,再良善的藉口,也是罪;而犯罪的人若引用良善的理由,不等於這理由不良善,只是它被罪人所利用而已。然而,良善的還是良善,只是人不良善,而利用良善的藉口去犯罪而已。同樣的,律法是良善的,但肉體不是良善的;而罪就可以利用良善的律法,去把人肉體的惡慾,引誘出來,就成為罪了。

原來在我們的肉體裡面,是沒有良善的(18)。肉體的東西,若不出來,別人還看不到它的醜陋,但它一出來,即使是良善的動機,出來後也是罪,也是惡的。就如有人想做君子,他就努力做好,然而,真正的動機,是表現自己的己,是表現自己與別人不同,而希望誇自己的行為。這就是肉體的罪,它也會利用良善的動機,而表現它惡慾的一面的(5)。這就是這肉體的麻煩,它就是一個取死的身體,只要它出來,罪就出來了。而若這肉體不死,它是會蠢蠢欲動的。
當這肉體不死,而且加上了律法的存在時,這肉體若想遵守律法,其結果反是顯出人的罪;而若這肉體不想遵守律法,那律法就定了它的罪。因此,肉體的存在,無論它想如何做,結果都是罪。故此,若肉體不死,罪就永遠跟著他的。因此,基督所作的,乃是要我們的肉體死了,又再賜給我們另一個新的生命,這才可以解決肉體的大問題,因為它是一個取死的身體,這是這一章的重點之一。

取死的身體,是只會取死的,只會產生死亡的。而這身體,是受律法的管束的,也不能脫離律法之咒詛;因為只要這肉體一出來,即使它想作好事,也是會變成惡事的,這是肉體的定律,沒有辦法把之改變的。律法配上肉體,就是會犯罪,就是會產生死亡,就好像肉體嫁上了律法一樣,是永遠不能作出好事來的。那怎辦呢?除非這律法死亡,肉體才可以脫離律法的約束(參2-4)。這律法就等如他的丈夫一樣,若律法不死亡,妻子是脫離不了律法的,因為肉體就等於是律法的妻子也。然而,律法是不會死亡的,因為天地要廢去,神的律法也不能廢去;那怎辦呢?律法若不會死,則妻子死了,就可以脫離律法的捆綁了。於是基督在十架上,就是把我們的肉體釘死了。於是律法雖不死,但我死了,於是我就可以脫離律法了。而且,我不只肉體死了,我也因基督的復活,又得了另一個復活的生命了,而這個復活的生命,就不必再受律法的管束了。因為我這生命,是嫁給基督的,不再嫁給律法了。這時,我就可以靠著基督,去完成律法一切所要我行的,不必再靠肉體來行,因此,神的律法,就在基督的生命中成全了。這是一個脫離取死的身體的惟一辦法!

(11-12)從亞當的例子中,可以稍為看得到這兩節聖經的意義。夏娃被蛇引誘,蛇是趁著機會,藉著誡命而引誘她。那誡命是良善的,是出於神的,然而,因為有這誡命,蛇就利用了機會,就把夏娃的肉體,引了出來。這是證明夏娃的罪,不是證明律法的錯。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善及良善的;那良善的,不是叫我死,是罪叫我們死(13)。

律法有兩個功能,一是使人知罪(7);二是使罪有機會,藉著誡命,叫人把肉體的罪,顯明出來(8-9)。但律法存在的目的,本應是叫人活的(10),但為何反叫人死呢?不是律法不對,是人不對,因為律法是屬乎靈的,而人是屬於肉體的(14),兩者是沒有交匯的。因為人不能守律法,人碰到律法,就一定出問題。因此,人是不能直接碰到律法的,人一定要在律法上死了,才可以另謀出路的。這就是為何基督為我們死,使我們脫離了律法的捆綁;但又賜給我們生命,叫我們行另一條路,不必直接碰到律法,就是嫁給基督,反而靠基督去完成了律法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