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4日 星期五

晨更分享:摩一

2010/6/4 vendredi 摩一

阿摩司書是記載先知阿摩司的預言。阿摩司是南國猶大人,住在提哥亞城(1),此城是在耶路撒冷南方,約20公里的地方。他本是牧人,蒙召到北國以色列去傳神的話。但北國的人不聽,他便寫成此書,以此警告以色列國。阿摩司是烏亞雅作王時的先知,而這時是北國的耶羅波安二世在位。阿摩司作先知時,也是以賽亞作先知之時,而以賽亞是負責向南國傳神的信息的,但以賽亞傳道的時期,比阿摩司來得長,因為以賽亞經歷過四個王(賽一:1),而阿摩司則只在烏西雅王時傳道而已。

阿摩司在大地震前兩年,得到神的啟示,要傳信息給以色列人(1)。大地震應是神的懲罰之工具,而在神的懲罰之前,神就先發出警告,讓人可以悔改。因此,其實神是有一個憐憫人的心的,祂一方面要懲罰人了,但另一方面,祂又差派先知,說出神的警告,讓人可以知罪而悔改。這可以看到,神不願意一人沉淪,乃願意萬人得救。此其一。另外,每一個受罰的國家,神不是在他們一犯罪時,即給以懲罰,而是他們三番四次的犯罪後,神才給以懲罰的。這就說明神常是寬容的,神常給人機會,使人可以在罪中回轉。祂差派先知去說話,是希望人可以知罪而改過。他是要給人一個認錯的機會,讓人可以重回神的懷抱中。尤其是對神的選民,神更會給他們更多的機會,因為神有特別的恩典及應許,是要給以色列人的。

阿摩司是從外邦人的懲罰開始說起,這些受懲罰的,都是以色列的敵人。因此,若我們說到仇敵的罪,以及仇敵的報應時,我們都會很高興,而覺得罪有應得。因為神是公義的。然而,當我們看到了仇敵被神懲罰、被神不斷降火時(4,7,10,12,14),我們除了拍手稱慶外,是否也會觸景生情,看到了別人的禍,是否就想到自己也將會如此呢?神把外邦人的懲罰顯示給以色列人看時,以色列人的反應是如何呢?一定是很歡喜的了,一定會說: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,神是公義的,神是站在我們一邊的等等的話了。但我們會看別人時,難道不會看一下我們自己嗎?神把別人的懲罰,放在我們的面前,而且這是我們的敵人,我們就只會高興,覺得神伸冤而已嗎?

其實神作了這些工作,乃是要我們從別人的經歷中,學得到教訓,並且可以使我們得益。因此,神把外邦的諸國的結局,藉著阿摩司的預言而說出時。我們聽進去了,但說到自己的罪時,我們是否也可以聽得進去呢?說別人時,與說我們時,其實我們的態度是完全不同的。以色列人就是這樣。當阿摩司說到以色列人的罪時,他們就受不了了;但說到別人的罪時,他們就覺得理所當然,別人犯罪而得到懲罰是應該的,但自己卻不去想一下自己的罪。人因為有己,要能聽進別人責備自己的話,是很難的;但若是責備別人的話,我們則很易附和,尤其是責備敵人的話,更是如此。因此,這就是人的己的存在,把神的話攔阻了,使我們看不見、也聽不進神的話了。這是很可惜的,求神讓我們能作一個無己的人,才可以更客觀的聽得進神的話,也更能客觀的了解神的話的意思。

神是公義的,是會懲罰罪的;但神也會給人機會及時間,以使人可以改過向善。然而這時間有多少,每一個人是不一定的。我們不能因著神的憐憫,以及神所給的機會,我們就以為犯罪無所謂,而繼續三番四次的犯罪,辜負神的恩典,在神的恩典中放縱,這是蹧蹋了神的恩典。一個犯罪的人,愈早脫離罪的環境,是愈容易的,而當泥足深陷時,我們再想自拔時,或已沒有機會了。因此,雖然神是憐憫的,祂會多給我們機會,但我們不要因為神給機會,因而減慢我們悔改的時機;如此,我們到了最後,心便會硬了,而這時就不能再悔改了。我們一定要知道,神不可能縱容罪惡的,神一定會懲罰及審判罪惡的。我們不能存姑息的心,而認為神的時間仍未到,而繼續犯罪,如此,就會把自己陷在罪惡中,愈久愈不能自拔了。

神給我們恩典,是想我們悔改,是想我們早日從罪惡中出來;然而我們在神的恩典中時,卻因著神的恩典而不想出來,而繼續享受罪中之樂,如此,我們就辜負了神的恩典,神的懲罰就必會速速的臨到了,這是值得我們省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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