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

晨更分享:創三十八

2010/5/17 dimanche 創三十八

這一章是說載猶大的事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,到了亞杜蘭,並娶妻生子。他生了三個兒子,但長子及二子都因為行惡,而遭耶和華叫他們死了。其中長子珥所作的惡事,沒有詳細說出,但次子俄南,則因為不想替哥哥立後,免得他自己得不到長子的名分,因此,他也就死了。而猶大看到了他的兒子一一的死了,他就捨不得再把第三個兒子給他的媳婦,而勸說她媳婦先離開,回到她的娘家。這等於是把她趕出家門,只是口頭上是說,等三子示拉長大後再說。猶大看到了兒子們的死,但沒有檢討原因,也沒有想到要教導兒子,行正當的事,而把一個正義的人趕走,這是猶大的自私,只看到了自己,不理別人的益處。他辜負了他的兒婦他瑪,等於把她的希望絕了,因為女子沒有了丈夫,但又不能再嫁,那是沒有路了。因此,猶大在這裡並沒有因為兒子的錯,而對付之,反而是嫁禍於媳婦,把媳婦勸走,免得她再在家中造成三子的死亡。這是猶大沒有針對問題而處理,反而用了一個傷害別人的方法,去處理這事。而且,他根本就不想再讓他瑪進來他家的了。他犧牲了媳婦,目的是為了挽救他三子的生命,免得他又犯錯而死。這是捨本逐末,沒有對付真正的原因,沒有藉此而讓家中的人,走在正義的路中,這是猶大的問題。

然而他瑪卻是一個忠心的人,她被趕離猶大家,不是她的錯,而是猶大的兩個兒子的錯。她是無辜的,但她卻默默不語,她的性格就是順服的性格,但她一日為人妻,她就忠心到底。猶大對她不義,但她卻是忠貞不改。她在家中守節,且等著猶大所說的諾言的應驗(11)。然而她似乎等不到了(14),但她還是一心為這家族而活。猶大不主動的做,她就主動的做,她為了替猶大這一家人立後,她就裝扮成妓女,而公公看到了她,就與她同寢,她就從公公得了兩個兒子(雙倍的報答),完成了她的心願。

他瑪如此做,其實是有危險的,因為她是一個寡婦,她若作得不好,被公公誤會了,她就要被處死的(24)。而猶大一方面不讓她回來,另一方面,看到她懷了孕,又要把之燒了。這是不義,因為他沒有讓他回來,既不負她的責,但卻要求她要貞節,這是欺騙及欺負她。是猶大負了她,但雖然猶大虧負了她,她卻沒有虧負猶大的家。她想盡辦法,要為猶大家生子立後,那怕是冒著生命的危險,她也如此做,因此,後來猶大說:她比我更有義(26)。這是代表猶大知道自己錯了,他只想利用人,但又不想自己的利益受虧損,凡事只為自己著想,而不理媳婦的死活。而當媳婦懷孕了,他便似乎振振有詞的,要把她殺死,似乎是自己有義,其實他是不義的人。而他的不義,被她媳婦的義顯出來,而使他相形見絀,因而使他看到了自己的污穢。因此,神是看重了他瑪的義,因著她的義,神讓她得到了雙倍的報酬,神也讓她的後裔,可以成為大衛及耶穌的先祖,這是他瑪的義,神欣賞這個人,讓她改變了猶大一家的悲劇。

猶大家本來確是一無是處,在這裡看到的,只是自私,只是為己,沒有想到要為別人,沒有捨己的精神。然而這裡有一個人,就是他瑪,她雖然是一個弱女子,自己沒有力量,也沒有權柄,但她的忠心順服,捨己為人的態度,對比猶大的自私自利,是明顯的不同。猶大雖然對她不義,但她卻對猶大一家盡忠盡義,而且是捨己為人。她能作的不多,因為她只是一個弱女子,但她卻想法去成就猶大所沒有成就的。縱使自己冒著生命之險,她還是為了已死的丈夫,而願意捨去生命。結果,她卻得了兩個生命,而且是延續了整個猶大的族譜。因著她的義,神就賜福給她,也藉著她而賜福給猶大,使猶大看到了自己的醜陋(26),使這個家庭繼續蒙福。因此,猶大的後裔,得以成為大衛的先祖,成為耶穌的先袓,與他瑪的義是有關係的。她改變了這個家庭的不幸,使之從不幸到蒙福,使之從幾乎要絕種而得到新的生命、新的後裔。因著她一個人,改寫了猶大的家譜,這是一個難得的女人,她是一個捨己為人、忠心為主人的人。一個有捨己的性格的人,是討神所喜悅的,是神所要揀選的。求神讓我們成為一個不負別人的人,別人雖然負我們,但我們仍要不負於他們,這才是神所揀選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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